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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区小学招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16:42

五区教育局,相关省市属小学:

2017年五城区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统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电脑前台网址:http://www.fzedu.gov.cn/xxybm_web;手机前台网址:http://www.fzedu.gov.cn/xxybm_wap;管理后台网址:http://www.fzedu.gov.cn/xxybmgl;微信公众号:福州五区小学招生)开展预报名工作。现就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程序

预报名分为网络预报名、入学凭证核查、网络填报志愿三步。

(一)网络预报名

家长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区域和学生类型(片内生、随迁子女、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填写适龄儿童信息。五区以外户口的适龄随迁子女必须预报名,如未预报名,无法参加电脑派位,无法就读公办学校。五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应当进行预报名,个别适龄儿童如果8月20日前户口和房产将发生变化,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先进行网络备案登记。

(二)入学凭证核查

1.7月1日至10日,五城区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到划片学校、预报名成功的随迁子女到报名点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片内生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应携带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3月1日前办理的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2.7月17日,五城区小学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3.8月11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五城区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除随迁子女以外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区教育局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小学。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应携带户口簿,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三)网络填报志愿

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入学凭证核查通过的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随迁子女以外的其他适龄儿童不需填报志愿。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学校第一志愿学生派位优先等级如下:1.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片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2.次优先:父(母)3月1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3.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二、预报名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预报名工作职责

1.做好预报名组织、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2.公布小学划片范围、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和报名范围(5月31日前)。

3.导出预报名系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预报名信息,做好该两类学生统筹安排工作(8月11日-17日)。

4.按时公布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并在预报名系统设置学位余额(8月22日)。

5.从预报名系统导出本区随迁子女志愿信息表格,并导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系统(8月24日下午)。

6.开展本区随迁子女电脑派位(8月25日)。

(二)学校预报名工作职责

1.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在预报名系统设置学校划片范围,确认为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的另需设置随迁子女报名范围(6月5日前)。

2.预报名期间(6月16日-30日)安排专人在学校开展预报名服务工作,解答本校报名范围适龄儿童招生问题,协助未掌握网络预报名方法的家长顺利为子女预报名。

3.明确入学凭证核查责任人,认真开展入学凭证核查工作(7月1日-10日),并在预报名系统中确认入学凭证核查结果及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最优先资格限定学校(7月17日前)。

4.随迁子女网络填报志愿期间(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安排专人在学校开展网络填报志愿服务,解答在本校核验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问题,协助未掌握网络填报志愿方法的家长顺利为子女填报志愿。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预报名工作程序和职责开展工作。区教育局和学校应严格按照预报名相关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在确定和设置学校划片范围和随迁子女报名范围时尤其要认真细致,避免出现部分楼盘、小区在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划片学校问题。在录入楼盘、小区名字时尽量使用或备注群众耳熟能详的称呼,避免群众预报名发生困难。

(二)严格按招生意见开展入学凭证核查工作。片内生、随迁子女、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等各类学生认定条件均应按《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17〕12号)和照顾政策相关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政策照顾对象范畴。

(三)认真做好预报名解疑解难和服务工作。区教育局和学校按各自职责为群众解答报名范围内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并做好预报名服务工作,不得推诿或将问题上移。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